贵州腾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阳观山湖光明建筑材料租赁站、贵州腾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案 件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2021)黔0113执保923号
贵阳观山湖光明建筑材料租赁站、贵州腾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案号为(2021)黔0113民初5324号申请人贵阳观山湖光明建筑材料租赁站与被申请人贵州腾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采取保全措施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腾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共计767023元,属足额冻结,冻结时间一年,从2021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17日止。
案件如需续冻、续封,请在期限届满前七日至三十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张永明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李茂华
书 记 员 张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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