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誉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市誉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圣地安德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鲁0883执2081号 申请执行人:**市誉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圣地安德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市誉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圣地安德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