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内0722民初1396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沈阳市浆体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呼伦贝尔市日冕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沈阳市浆体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沈阳市浆体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沈阳市浆体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后收取1710元,由原告沈阳市浆体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周浩然
书记员 萨 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