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104执36112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州市海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穗劳人仲案【2020】11361号仲裁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广州市海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经办人:李凯联系电话: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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