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装潢门窗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装潢门窗有限公司、吴江东方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302执4014号
温州市鹿城装潢门窗有限公司、**东方建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温州市鹿城装潢门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方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温州市鹿城装潢门窗有限公司于2020年08月10日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302执4014号案件执行完毕。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