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285执2746号
申请人:***,女性,2002年12月05日出生。汉族,住莱西市。
申请人:**,男性,2010年12月07日出生。汉族,住莱西市。
被执行人:青岛莱西市锦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7240288698。住所地莱西市青岛路518号山水景园4号楼东单元101户。
法定代表人**娟,该单位。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岛莱西市锦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鲁0285民初68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10月0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45120元,本院于2022年10月09日立案执行。
本院于2022年10月14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传票、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2022年11月1日,被执行人向本院交付案款45120元,2022年11月1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作出的(2016)鲁0285民初68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