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浙0303执恢130号
威尔鹰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温州***化园艺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威尔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温龙开民初字第0024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7年2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义务,现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7)浙0303执恢130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