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203执409号
青岛实昊星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施运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宏顺坤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鲁0203民初8198号判决书,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宏顺坤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实昊星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施运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
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青岛实昊星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施运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已将(2022)鲁0203民初8198号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至此,本院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