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圣世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圣世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新疆语帆新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08民初27782号
原告北京圣世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语帆新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现原告因已与被告达成和解,故于2020年12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理由正当,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圣世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许京文
书  记  员   张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