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辽0106执恢369号
申请执行人沈阳市铁西区融诚科技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沈阳市铁西区艳华街10-1号。
法定代表人蒋玉臣,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沈阳天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
法定代表人:黄文成,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住址沈阳市和平区西安街
被执行人洪某某,住址沈阳市和平区西安街
被执行人***,住址沈阳市和平区西安街
被执行人耿某某,住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
被执行人***,住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
被执行人***,住址沈阳市和平区西安街
被执行人王某某,住址沈阳市和平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沈铁西民三初字第2507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清偿其所欠申请人的债务。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查封了被执行人耿某某所有的位于沈阳市,建筑面积X平方米房屋。申请人沈阳市铁西区融诚科技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上述房屋评估拍卖。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耿某某所有的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沈营路,建筑面积X平方米房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 龚 健
执行员 姚伟丽
执行员 孙悦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吴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