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隆盛建材有限公司

江西省隆盛建材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赣0103执4486号
申请执行人:江西省隆盛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洛阳路6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69792836J。
法定代表人:吴秋霞,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6年9月18日生,住江西省丰城市。
本院在执行江西省隆盛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江西省隆盛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因和解协议还款期限较长,本院依法终结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9)赣0103民初361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9)赣0103民初361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吴胜辉
审判员  黄中秋
审判员  章 辉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邹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