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16执24013号
天津亚鑫工贸有限公司、天津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亚鑫工贸有限公司与天津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1520.2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1520.25元,执行费673.00元。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天津亚鑫工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津0319民初1000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