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天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某某、某某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晋0106执2422号
申请人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市迎泽区。
法定代表人曲双喜。
被执行人***,女,汉族,1977年9月5日出生,住黑龙江省嫩江县。
被执行人常健君,男,汉族,1971年4月26日出生,住太原市。
被执行人王晓民,男,汉族,1969年10月4日出生,住太原市。
被执行人郑志强,男,汉族,1980年11月7日出生,住五台县。
被执行人山西全邦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市小店区。
法定代表人常健君。
被执行人山西天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市小店区。
法定代表人李峰喜。
本院在执行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常健君、王晓民、郑志强、山西全邦贸易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并南证执字第18号执行证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卫东
审判员  曲建君
审判员  张 斌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  李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