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兴昌皓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市兴昌皓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晋0581执保42号
申请执行人太原市兴昌皓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跃田,任总经理。
被执行人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太原市兴昌皓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太原市兴昌皓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同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将被申请人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山西高平科兴牛山煤业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2400000元予以冻结。本案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