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正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黄位炎、广西正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422执574号 ***、黄位炎、广西正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黄位炎与广西正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执行到位469516.5元。本院现已将工程款320779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37899元、**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526元,合计461204元退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受理费及诉讼保全费3547.5元、执行费4765元,合计8312.5元已上缴国库。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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