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正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因不按《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蕉人社监改字〔2022〕第11号),要求整改及报送材料,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被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处罚有效期:2022/05/31,公示截止期:202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2-04-27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北京甲午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北京甲午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 --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