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君奥通达电气有限公司与北京天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15民初25011号
原告:北京君奥通达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路1号楼18层1817。
法定代表人:李克臣,经理。
被告:北京天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远大居住区二期住宅商务中心A区南端9A号。
法定代表人:彭志平。
原告北京君奥通达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天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7日立案。原告北京君奥通达电气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君奥通达电气有限公司称双方已经庭外和解,故申请撤诉。现原告北京君奥通达电气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君奥通达电气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 判 员 闫春生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法 官 助 理 魏若男
书 记 员 王 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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