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6民初9064号
原告:北京天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远大居住区二期住宅商务中心A区南端9A号(住宅)。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易思翀,女,该公司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原告北京天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25日立案。北京天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天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天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北京天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刘 畅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