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京0102民初33486号
原告:北京侨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凤翔科技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馨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科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6828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1966年8月24日出生,汉族,该公司职工,住址同公司。
原告北京侨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科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5日立案。立案后,原告经过考虑向本院申请撤诉,并明确表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北京侨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