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扬州市宝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扬州市宝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扬州搏韵劳务合作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311执保177号
民一庭:
你庭于2022年1月29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扬州市宝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扬州搏韵劳务合作有限公司、江苏金华宇建设有限公司、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2年2月7日对被申请人扬州搏韵劳务合作有限公司、江苏金华宇建设有限公司、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000万元(按被申请人顺序冻结、冻满3000万元为止)进行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32323222.98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