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1024执保162号
***、***、广西老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鑫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壮鑫投资有限公司德保分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广西老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鑫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壮鑫投资有限公司德保分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经强制执行,暂停支付(2020)桂1024执179号执行案在德保县人民法院账户上的执行案款976704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