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射阳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22)苏0707执2021号
本院在执行射阳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经查,我院作出的(2019)苏0707民初393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该判决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规定,决定如下:
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