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鸿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浙0108民初4556号
原告:杭州鸿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CD04B8X。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系公司员工。
被告: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会信用代码:913301087300154676。
法定代表人:夏建统,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系公司员工。
原告杭州鸿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6日立案。2019年8月28日,原告杭州鸿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杭州鸿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13元,由原告杭州鸿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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