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海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5)浙甬执民字第180号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海曙海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本院在执行宁波市海曙海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宁波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5)甬仲调字第35号调解书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已全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因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