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金华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巴中市金华建筑有限公司;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922执144号

***(申请执行人)、巴中市金华建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巴中市金华建筑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3351.3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000.00元,未执行到位的43351.33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0年9月28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1922民初161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