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四川聚之盛太安建设有限公司
>
司法风险
>
裁判文书详情页
四川聚之盛太安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信息
诚信信息
荣誉信息
企业人员
项目经理
资质信息
工商信息
司法风险
向某某与四川聚之盛太安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川0603执3014号
申请执行人:向吉澍
被执行人:四川聚之盛太安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执行的向吉澍与四川聚之盛太安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宁
审判员*建
审判员代秀荣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首页
查企业
查中标
查资质
未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