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渝0109民初9111号
原告:重庆富皇建材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大地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6267153XK。
法定代表人:李光良,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国庆,男,系公司员工。
被告: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金中镇大水村大水工业园区(综合办公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21789776825A。
法定代表人:陈彬,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告:贵州贵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城关镇辰龙花园入口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21745728952G。
法定代表人:汪超,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四川城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合阳县滨江路上段3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2204917523P。
法定代表人:吴治平,该公司经理。
被告:贵州贵顺和科技有限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城关镇城西村干田坝磷矿小区8幢2单元7-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21MA6H5XG02D。
法定代表人:张佳,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山东天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潍坊市青银高速198公里处收费站东1公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595222592X。
法定代表人:王中平,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告:贵州开磷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37号开磷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766061456P。
法定代表人:陈忠华,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贵州开磷机电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金中镇中心村原车场3号办公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21MA6GKE6Y6D。
法定代表人:黄敬刚,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重庆捷禧汇建材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云开路9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MA606WAD8C。
法定代表人:代军,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重庆富皇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城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贵顺和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开磷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开磷机电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捷禧汇建材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富皇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富皇建材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富皇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财产保全费1595元,共计3745元,由原告重庆富皇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龚 雪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丁彦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