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欣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泸州市纳溪欣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川0503执143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泸州市纳溪欣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正在破产程序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川0503执143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浩
书记员邹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