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宜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521执452号
宜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宜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工程款80000元及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通过网络司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81100元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双方互负债务品迭后,被执行人应付工程款28955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的利息。被执行人已支付工程款28955元,执行费1100元本院已收取。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2021)川1521民初237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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