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冀0983执949号
申请执行人:洋紫荆油墨(河北)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0077576-3。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滨州华光印刷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无棣县棣新一路。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8233563-X。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1年12月3日出生,汉族,个体,住山东省无棣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洋紫荆油墨(河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滨州华光印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洋紫荆油墨(河北)有限公司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2016)冀0983民初60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张 旗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