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惠邦保温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惠邦保温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向仲超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仁寿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川1421执恢124号
四川惠邦保温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向仲超: 本院在执行(2016)川1421民初553号四川惠邦保温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与向仲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立案执行标的97331元。本院在首次执行中,执行案号(2016)川1421执603号,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金额达成分期给付的执行和解协议。现向仲超已按和解协议的内容向四川惠邦保温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至此,四川惠邦保温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川1421民初55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