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川0184执1148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惠邦保温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住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四川远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四川惠邦保温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远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四川惠邦保温节能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了对被执行人四川远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川0184执114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琳
审判员***望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