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君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西昌市致远机械设备租赁站、四川君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3401执2142号 西昌市致远机械设备租赁站(申请执行人)、四川君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 你们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西昌市致远机械设备租赁站申请执行标的354476.5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四川君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动支付申请执行人西昌市致远机械设备租赁站100000.00元,本院自被执行人四川君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强制扣划205217.00元(含执行费5217.00元),并于2022年9月26日将200000.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西昌市致远机械设备租赁站,申请执行人西昌市致远机械设备租赁站自愿放弃其他款项,认可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西昌市致远机械设备租赁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川3401民初218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