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泥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南泥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与**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沪0120民初5052号 原告:上海南泥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西路。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上海南泥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因本案事实不易查明,但法律适用明确,可以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审判员 周 珣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书记员 张栩雯 附:相关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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