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洪坤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洪坤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903执保24号

**、青志猛、四川洪坤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青志猛、四川洪坤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金额共计976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完毕。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903财保15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