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周啟会与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沐川县人民政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沐川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1129民初1116号
原告:***,女,1972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沐川县。
被告: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沐川县沐溪镇交通街26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29207651257H。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告:沐川县人民政府,住所地:沐川县建设街107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县长。
本院于2019年12月19日受理了原告***与被告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沐川县人民政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因案情疑难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原告***与被告沐川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沐川县人民政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本页无正文)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