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184执2165号
成都澳力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内江市天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2021)川0184民初403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9月15日立案受理成都澳力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内江市天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95,965.1元,执行费8360元。执行中,本院已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04,325.1元,并将案款595,965.1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8360元已上缴国库。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