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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在平昌县江口街道办大宁社区和大运社区开工建设2个混凝土拌合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被罚款人民币49000元,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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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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