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024执2554号
威远**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威远县基建安装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威远**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0)川1024民初978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威远县基建安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租金50659元及利息。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威远县基建安装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了义务。本案执行费660元被执行人已承担。至此,威远**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20)川1024民初97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