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威远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情况通知书 (2025)川1024执保1176号 威远县人民法院严陵法庭: 关于威远县某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财产保全一案,你庭作出的(2025)川1024民初3820号民事裁定书,移送我局执行。我局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并以321909.5元限额范围于2025年11月4日冻结了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实际控制金额51207.79元;本局于2025年11月5日查封了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四川省威远县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川(2023)威远县不动产权第0**7号】;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反馈被申请人***名下暂无动产。至此保全完毕。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