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尚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尚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松潘新北综合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松潘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川3224执17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四川尚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松潘新北综合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6月8日达成执行和解长期履行协议。依照《中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十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松潘县人民法院(2021)川3224执17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审判员  孟世康
书记员  罗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