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嘉顺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623执347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四川省嘉顺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四川省嘉顺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到位调解书所确定金额23400元、迟延履行金614元,执行费251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的迟延履行金及其他费用。至此,(2019)川1623民初156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