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县青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四川省泸县青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2726执保113号
民事审判庭:
关于***与四川省泸县青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8日作出的(2022)黔2726民初67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续行冻结四川省泸县青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203321.75元,期限为一年。
我局于2022年6月8日实施前述裁定,根据网络查控反馈信息,于2022年6月8日续行冻结了四川省泸县青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203321.75元,冻结期限自2022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8日止。本案保全措施实施完毕,现已结案。
另:转告申请人,如需续行冻结,请在冻结期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