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502执1634号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川省泸州市金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四川省泸州市金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150000.00元,(未执行到位的150000.00元,申请执行人予以免除)。至此,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502行审9号行政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