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昌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华昌建设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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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502执96号
申请执行人:金应常,男,1975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岩脚镇高桥村五细 **,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浙江**昌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州市湖织大道**。
法定代表人:费武荣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金应常与被执行人浙江**昌建设有限公司案由劳动争议仲裁一案中 ,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