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浙0602执1169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浙0602民初925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4年3月13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天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书面确认被执行人浙江天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已经履行完毕(2022)浙0602民初925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并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被执行人浙江天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并缴纳了本案案件受理费672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