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商洛京河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商南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陕1002执803号
商洛京河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商南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商南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了法律义务,案款已兑付给申请执行人商洛京河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1002执80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9月9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