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兴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恒兴建设有限公司、**区钱清街道劳动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03执5243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603民初684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0月13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恒兴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区钱清街道劳动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347423+4950.11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344000元,诉讼费3423元,执行费4950.11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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