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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某某等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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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浙0502执3097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女,1964年10月26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女,1964年06月05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莫金方,男,1962年07月30日出生,住湖州市吴兴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方根华,男,1969年11月24日出生,住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方兴华,男,1971年07月01日出生,住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吕湘运,男,1974年10月12日出生,住安徽省桐城市,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林为峰,女,1975年01月09日出生,住安徽省桐城市,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占发海,男,1967年09月10日出生,住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王开胜,男,1972年11月10日出生,住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何朋震,男,1974年08月04日出生,住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魏传秀,女,1982年04月17日出生,住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叶凡兵,男,1974年06月29日出生,住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侯结红,女,1987年12月15日出生,住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詹春龙,男,1969年03月26日出生,住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孙涛,男,1976年09月23日出生,住河南省郸城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陈德兴,男,1963年12月15日出生,住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陈志飞,男,1990年10月07日出生,住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叶绍明,男,1981年05月27日出生,住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陈安杰,男,1976年07月21日出生,住贵州省惠水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王成松,男,1970年08月08日出生,住贵州省都均市,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魏兴荣,男,1982年10月15日出生,住贵州省修文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陶绍兰,女,1975年05月15日出生,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杨绍良,男,1970年03月07日出生,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李存芬,女,1969年09月17日出生,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李存英,女,1979年11月09日出生,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男,1971年07月07日出生,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杨加云,男,1970年04月08日出生,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张永标,男,1985年11月14日出生,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李梅情,女,1986年01月07日出生,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何昌树,男,1965年01月28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王义兰,女,1967年06月15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李立华,男,1961年10月02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刘祖妹,女,1967年10月16日出生,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李立群,男,1967年10月12日出生,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刘祖华,男,1965年08月04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胡珊珊,女,1989年11月09日出生,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刘军成,男,1989年08月22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李**,男,1973年09月04日出生,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侯昌秀,女,1972年11月12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胡得力,男,1972年01月03日出生,住河南省正阳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王亚丽,女,1973年02月15日出生,住河南省正阳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刘祖斌,男,1967年12月04日出生,住湖州市吴兴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李菊香,女,1967年08月04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张传友,男,1967年12月17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丁贤霞,女,1975年02月10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李德权,男,1975年10月01日出生,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刘朝江,男,1969年11月18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孙礼凤,女,1969年12月11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梁正木,男,1981年12月20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高晓梅,女,1983年09月06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刘应木,男,1980年11月04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李立翠,女,1955年08月20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梁正菊,女,1979年09月27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李德祥,男,1969年08月15日出生,住湖州市吴兴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贾明礼,男,1963年07月18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丁月武,男,1967年11月23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黄定明,男,1971年03月05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庞晓兵,男,1982年11月28日出生,住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孙家龙,男,1963年05月02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李立文,男,1965年08月20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孙家凤,女,1967年09月30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李立英,女,1963年11月20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庞善良,男,1953年03月25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刘长翠,女,1952年08月04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李金花,女,1993年02月03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孙孟翠,女,1970年09月03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刘勇,男,1987年09月15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刘祖荣,男,1962年10月08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苏长舒,男,1967年06月23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胡生,男,1965年04月02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苏学柱,男,1955年09月02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胡亚运,男,1990年06月27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胡桂生,男,1970年05月06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武开芝,女,1969年10月03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胡青松,男,1989年11月15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计海珍,女,1975年06月04日出生,住安徽省肥东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袁长寿,男,1975年03月21日出生,住安徽省肥东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胡学艮,女,1975年12月05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王毛毛,男,1990年12月17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王业和,男,1964年11月28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胡学年,女,1964年10月15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包先圣,男,1967年05月08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傅金林,男,1973年11月18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王长本,男,1967年03月14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胡玲玲,女,1990年09月05日出生,住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胡学计,男,1968年09月03日出生,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胡学波,男,1972年12月29日出生,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魏建新,男,1966年08月17日出生,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姚佳丽,女,1982年10月17日出生,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朱小宙,男,1976年01月25日出生,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陈敏丽,女,1971年05月22日出生,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朱惠根,男,1948年11月09日出生,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莫勤元,女,1972年04月08日出生,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赵兴发,男,1967年08月06日出生,住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应儿杰,男,1986年03月02日出生,住浙江省奉化市,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莫根方,男,1968年07月31日出生,住湖州市,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浙江泰合建设有限公司,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白鱼潭路888号七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792093910Q。
法定代表人:钟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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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立案后,本院于2021年9月25日向被执行人浙江泰合建设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被执行人须知,要求浙江泰合建设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浙江泰合建设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且未报告财产情况。
执行中,本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不动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并到被执行人住对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查明,被执行人浙江泰合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号已冻结,无大额存款可供执行,浙江泰合建设有限公司名下无有价证券。被执行人浙江泰合建设有限公司名下无车辆及不动产登记。被执行人浙江泰合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150万元。截至2022年3月30日,本案执行标的已执行到位150万元。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浙江泰合建设有限公司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鉴于被执行人浙江泰合建设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又未报告财产,本院已对被执行人浙江泰合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英武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同时已对被执行人浙江泰合建设有限公司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的执行措施。
上述执行情况以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和法律后果本院已书面告知了申请执行人***、***、莫金方、方根华、方兴华、吕湘运、林为峰、占发海、王开胜、何朋震、魏传秀、叶凡兵、侯结红、詹春龙、孙涛、陈德兴、陈志飞、叶绍明、陈安杰、王成松、魏兴荣、陶绍兰、杨绍良、李存芬、李存英、***、杨加云、张永标、李梅情、何昌树、王义兰、李立华、刘祖妹、李立群、刘祖华、胡珊珊、刘军成、李**、侯昌秀、胡得力、王亚丽、刘祖斌、李菊香、张传友、丁贤霞、李德权、刘朝江、孙礼凤、梁正木、高晓梅、刘应木、李立翠、梁正菊、李德祥、贾明礼、丁月武、黄定明、庞晓兵、孙家龙、李立文、孙家凤、李立英、庞善良、刘长翠、李金花、孙孟翠、刘勇、刘祖荣、苏长舒、胡生、苏学柱、胡亚运、胡桂生、武开芝、胡青松、计海珍、袁长寿、胡学艮、王毛毛、王业和、胡学年、包先圣、傅金林、王长本、胡玲玲、胡学计、胡学波、魏建新、姚佳丽、朱小宙、陈敏丽、朱惠根、莫勤元、赵兴发、应儿杰、莫根方。
综上,由于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依规定可先予终结。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浙0502执3097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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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李辉
审判员徐锋
审判员王振宇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金旭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