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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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522执恢395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禾峰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长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州市南浔区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78年01月15日出生,住浙江省长兴县**乡XXX,公民身份号码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禾峰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执行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